吃货的境界,当属周冷梁雅汪有味儿

彭洋 https://wapjbk.39.net/yiyuanfengcai/ys_bjzkbdfyy/7562/

最近老是在写吃,好像我有多能吃似的。

在此之前,的确。姥姥也常说:“这么能吃,小时候是缺下你的了?”

具体的,我也说不来,就是只要一看到别人动嘴,立马鱼儿打挺:“你在吃什么?”

现在吃得少了,也真是觉得缺了一些生活味儿了,一种让我心动抓狂,蚂蚁琢噬的难耐。

胃不接受,没辙儿。但脑子还是忍不住嗅一嗅曾经储存起来的味道,想不起来,就到书里找。

有个网友说,现当代中,写吃的大家有个特点。周冷梁雅汪有味。

周冷。是指的周作人,也就是周树人(鲁迅)的弟弟。他的《吃堂谈吃》大部分描写的是童年家乡的乡野风味。最有名的要数《故乡的野菜》。那这个冷字怎么由来,貌似得说起张爱玲。张爱玲曾经说过,民以食为天,写写食物不要紧,但别老是写家乡的那几种啊。反过来倒过去,就跟炒冷饭一样。没劲儿!这个“冷”算是坐实了。

我倒是觉得还有一层意思,你去看这本书时,最大的独特之处,在于周作人几乎每篇儿吃食都能给你来个引经据典。而且不厌其烦的一段儿又一段儿。就拿《故乡的野菜》来说。

关于荠菜向来颇有风雅的传说,不过这似乎以吴地为主。《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春戴养花,桃李羞繁华。”顾禄的《清嘉录》上亦说,“荠菜花俗呼野菜花,因谚有三月三蚂蚁上灶山之语,三日人家皆以野菜花置灶陉上,以厌虫蚁。清晨村童叫卖不绝。或妇女簪髻上以祈清目,俗号眼亮花。”日本《俳句大辞典》云:“此草与蒲公英同是习见的东西,从幼年时代便已熟识。在女人里边,不曾采过紫云英的人,恐未必有罢。”《故乡的野菜》

没点儿耐心,还真看不下去。整一个掉书袋子。而且很多内容,极为冷僻难寻。从这也倒是能看出周作人的古文内蕴深厚,功力之强。

梁雅。是指着梁实秋。他的雅,一方面源于他的一篇小文《雅舍》,名为雅,但却是一个极其简陋的小房子。但却被梁实秋写出了“雅致。”

“雅舍”共是六间,我居其二。篦墙不固,门窗不严,故我与邻人彼此均可互通声息。邻人轰饮作乐,咿唔诗章,喁喁细语,以及鼾声,喷嚏声,吮汤声,撕纸声,脱皮鞋声,均随时由门窗户壁的隙处荡漾而来,破我岑寂。入夜则鼠子瞰灯,才一合眼,鼠子便自由行动,或搬核桃在地板上顺坡而下,或吸灯油而推翻烛台,或攀援而上帐顶,或在门框棹脚上磨牙,使得人不得安枕。但是对于鼠子,我很惭愧的承认,我“没有法子”。——《雅舍》

但我主要不是要说他的雅舍,而是他的《雅舍谈吃》。这是一部吃货集。我劝你一定不要在饭前看。光看看题目,就能保证你开始脑补各种画面。再翻开文章,一瞧。你自己个儿品味吧。

一九二三年我到美国读书,穷学生一个,真是“盘餐市远无兼味”,尤其是午饭一顿,总是在校园附近一家小店吃牛肉饼夹面包,但求果腹,不计其他。所谓牛肉饼,小小的薄薄的一片碎肉,在平底锅上煎得两面微焦,取一个圆面包(所谓bun),横剖为两片,抹上牛油,再抹上一层蛋黄酱,把牛肉饼放上去,加两小片飞薄的酸黄瓜。自己随意涂上些微酸的芥末酱。这样的东西,三口两口便吃掉,很难填饱中国人的胃,不过价钱便宜,只要一角钱。名字叫做“汉堡格尔”——《麦当劳》

规规矩矩写出了一个汉堡包的样儿,再加上自制情感的回忆,读起来,也有些味道,但却并非能让我一口气冲到麦当劳。这是什么缘故呢?估计雅的时候,就是要顾及一些斯文体面吧。

最后要说汪有味。好东西必须压箱底儿。汪,汪曾祺。沈从文的高徒,西南联大没毕业的学生。为啥没毕业,也是有一段儿故事。不过在这里,是要说他的有味儿。他笔下的每一篇美食,都是“有味儿!”

“手把肉”即白水煮切成大块的羊肉。一手“把”着一大块肉,用一柄蒙古刀自己割了吃。蒙古人用刀子割肉真有功夫。一块肉吃完了,骨头上连一根肉丝都不剩。有小孩子割剔得不净,妈妈就会说:“吃干净了,别像那干部似的!”干部吃肉,不像牧民细心,也可能不大会使刀子。牧民对奶、对肉都有一种近似宗教情绪似的敬重,正如汉族的农民对粮食一样,糟踏了,是罪过。吃手把肉过去是不预备佐料的,顶多放一碗盐水,蘸了吃。现在也有一点佐料,酱油、韭菜花之类。因为是现杀、现煮、现吃,所以非常鲜嫩。在我一生中吃过的各种做法的羊肉中,我以为手把羊肉第一。如果要我给它一个评语,我将毫不犹豫地说:无与伦比!马路北侧,挨新校的围墙,每天早晨有一溜卖早点的摊子。最受欢迎的是一个广东老太太卖的煎鸡蛋饼。一个瓷盆里放着鸡蛋加少量的水和成的稀面,舀一大勺,摊在平铛上,煎熟,加一把葱花。广东老太太很舍得放猪油。鸡蛋饼煎得两面焦黄,猪油吱吱作响,喷香。一个鸡蛋饼直径一尺,卷而食之,很解馋。一个女人在案板上切青蒜。锅开了,她往锅里下了一把干切面。不大会儿,面熟了,她把面捞在碗里,加了作料、撒上青蒜,在一个碗里舀了半勺豆瓣。一人一碗。她吃的是加了豆瓣的。

读了这几段儿,是不是有种感觉,也没啥特别的地方,但是读的每一句话,每个词儿,每个字,都能闻到味儿。好像你就在汪老身边儿,和他早起刚刚来了一个鸡蛋饼,中午就跑到内蒙手抓肉,顺了下去,再来一碗儿有作料的面,那一个舒坦。

汪老的文章就是在这朴实中,让你灵魂出窍儿的跟上一起吃个痛快,你不经意间发现,自己还有一项特异功能,大脑还能散发喂饱人的香味儿。

最后,我想起汪曾祺的一段话。

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异地的食物,比如葵和薤,都吃一点。一个一年到头吃大白菜的人是没有口福的。许多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的蔬菜,比如菠菜和莴笋,其实原来都是外国菜。西红柿、洋葱,几十年前中国还没有,很多人吃不惯,现在不是也都很爱吃了么?许多东西,乍一吃,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老话说:“口泼点儿的孩子好养活。”什么东西都尝尝。但绝对不是说野味哈。那不属于吃的范围。

还可以各种尝尝不同的书,不论是周冷,还是梁雅,或者汪的味儿。总之,都是一盘儿人生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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