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济宁middot楼情警惕二手房

讨论太多的楼市萧条,我们不妨换些新鲜话题。记者采访得知,一些有着刚需住房需求的市民,正好趁着走低行情时入手二手房,在与房东讨价还价的时候可以掌握更多的议价权。但是,在二手房交易时,为逃避监管,少交税费,房产中介会想方设法在合同上做文章,甚至签订“阴阳合同”,这种方式极易引起纠纷。今天,记者就结合相关案例,让您认清“阴阳合同”的危害和风险。   案例:7万房款的“哑巴亏”   前几日,兖州市民孙先生将一套平米的房子通过中介挂牌出售,挂牌价77万元。由于价钱合适,不到一个星期,中介就联系好了买家。办理过户手续前,中介提出建议:不走二手房资金监管常规程序,在合同中把交总房款改为60万元,剩下的17万元房款完成过户时由买家支付,这样能省下近万元的税费。为了打消孙先生的顾虑,买方也提出剩余房款可以先支付10万元,等完成过户后再付剩下的7万元。   孙先生为了尽快出手便同意,并口头约定过户当天支付剩下的7万房款。但没想到的是,过户手续完成后,买方却以“已经支付全部房款,且二手房行情走低”等为由,拒绝支付当初口头约定的7万元余款。双方的纠纷经房管局多次调解均没有结果,原因就是那份“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当事人出于规避法律或谋取利益的目的而对同一宗交易签订的两份内容不一致的合同,其中一份提交给政府有关部门备案但并不实际履行(阳合同);而另一份仅为合同当事人所掌握并约定照此履行交易(阴合同)。   在二手房交易中,“阴合同”是买卖双方约定的成交价格。而“阳合同”则根据使用需要有所不同,一种是把价格虚高的合同交给银行,以申请更多的按揭贷款; 另一种是以低价的合同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过户,以便少交税款。

  得不偿失的“捷径”

  不少消费者会认为,购买二手房时签订“阴阳合同”,能让买卖双方都获得一些“实惠”,进行这样的操作未尝不可,但是这种行为存在诸多风险。对于卖方而言,首先要面临合同宣告无效的风险。当房价出现下降趋势时,买方可能以存在“阴阳合同”为由,通过宣告无效等诉讼方法来试图解除交易,即使卖方通过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认合同其他条款仍然有效,也面临着无法实际履行以及承担利息、房价下跌等损失。   对于买家来说,首先面临无法取得高额贷款的风险。用于备案的“阳合同”中价格较低,买家在申请银行按揭贷款时,银行将根据备案价格和评估价格来综合评定贷款发放数额。尤其在二手房贷款政策收紧的情况下,银行将极有可能按照备案价格或评估价格中的下限发放贷款。这将造成买家实际贷款额降低。当然,面临再次出售时承担较高费用的风险,将来买家如出售该房屋时,可能就要面临承担高额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的风险。

  提醒:可被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买卖双方来说,签订“阴阳合同”都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卖方因为少缴税款,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出存在偷税行为,则不仅会被追缴税款,还可能被处以罚款,甚至可能因触犯刑律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买方也存在偷逃税费的行为,被查实后,也会一样受到补缴税款、罚款等行政处罚,偷逃税款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则可能与卖方一同被追究刑事责任

7类购房者需注意“二套房”身份

 日前,有热心读者向记者咨询,我市如何界定“二套房贷”,记者就此咨询了相关人员。据悉,在房屋贷款“既认房又认贷”的标准下,提醒以下七类借款人,在买房申请贷款前要进一步了解政策,以免发生纠纷。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根据新“国十条”中的条款,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是被划入家庭范畴内的。子女购房也会按照第二套房政策执行,即需首付50%、利率上浮1.1倍。只有父母卖掉这套房产再贷款购房,才可以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这种情况下,如果再贷款购房也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的标准,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就是属于第二套房,将按照第二套房政策执行。   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住房,再贷款购房   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均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按照首付50%、利率上调1.1倍的贷款政策执行。   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这套房产已经出售了,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其有过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的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贷款记录,不论结清或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也会被算做第二套房。   婚前一方曾有过贷款购房记录   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两人户口又没有在一起,但是肯定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而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簿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或单身证明。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还是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借款的贷款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另一方,这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一样被认定为第二套房。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shshanhua.com/sbgx/9671.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